关于举办第六届福州市少儿故事大王比赛
各县(市)区文化馆: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素质教育的精神,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少年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锻炼少儿的胆识,培养和发现少年儿童的艺术才华为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并向第十届全省少儿故事大王比赛选送优秀选手,第五届福州市少儿故事大王比赛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第六届福州市少儿故事大王比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馆
三、比赛时间:
1、即日起向各承办单位报名,初、复赛时间由各地承办单位自行安排。
2、决赛时间: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
初、复赛地点由各地承办单位自行安排。
决赛地点:福州九日台音乐厅
五、比赛事项:
(一)、少儿故事
1、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其中小学组分为低年级(1—3年级)、高年级(4—6年级)、艺术扶贫组进行。
2、参赛故事内容要求健康活泼,富有童趣、易于表演、短小精悍。演讲时间:幼儿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组不超过3分钟(大赛以百分制评分,超时者将扣0.03分),表演过程中不得使用音乐。
3、各县(市)区文化馆5月23日前向市群艺馆报送参加决赛名单,各10名(其中幼儿组4名、小学低年级组3名、小学高年级组3名)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
4、参加幼儿组、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决赛的前12名选手,艺术扶贫组高、低年级组决赛的第1名选手。将推荐参加于7月份在福州市举行的第十届全省少儿故事大王比赛总决赛。
(二)少儿小品
1、比赛组别分幼儿组、小学组。
小学组分为低年级组(1—3年级)、高年级组(4—6年级)。
2、小品内容要求健康活泼,富有童趣,易于表演,短小精悍。表演人数3-5人,不得超过5人。表演时间:幼儿组不超过7分钟,小学组不超过10分钟,超时者将扣0.03分。表演过程中不得使用背景音乐,服装、道具等物品需自备。
3、参加幼儿组、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决赛的前2队选手,将推荐参加于7月份在福州市举行的第十届全省少儿故事大王比赛总决赛。
六、 奖项设置
1、各组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获奖证书由福州市艺术馆颁发。
2、每位少儿故事选手指导教师申报名额不得超过2名,少儿小品(以节目为单位)指导教师申报名额不得超过2名。报名截至日后不能更换或增加指导老师。
3、根据省艺术馆《关于举办第十届全省少儿故事大王比赛的通知》规定,本次大赛初赛报名费30元、决赛(含复赛)30元。
注:
① 初赛报名费由各协办单位收取,决赛报名费由主办单位收取;
② 参加决赛的选手食宿交通费自理;
③ 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工本费20元由主办单位收取。
联 系 人:王贞玲、吴 垠
联系电话:83859302、13960756681、83502625
备注:若有变化以最新的通知为主。
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2014年4月23日